当前位置:中国 → 云南 → 昆明旅游 新闻 → “农家乐”不再一枝独秀团结镇三大模式重竖旅游... |
|
2006年5月26日 09:47 改变“农家乐”当家的旅游模式(资料图片) 昨日,记者从昆明市西山区旅游局了解到,为把团结镇打造成统一、规范、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乡村旅游基地,团结镇将从改变“农家乐”经营模式入手。西山区旅游局副局长 王斌表示,目前已经初步制定出“企业+农户”、“政府+公司+农村旅游协会+旅行社”以及“股份制”3种模式,将因地制宜的运用到团结镇今后的发展当中。 作为昆明市唯一一个被国家旅游局评为全国首批农业示范点的团结镇,一直以来以发展“农家乐”乡村旅游为主要经营模式。随着消费者对乡村旅游需求的不断提高,以及其他地区类似的“农家乐”旅游产品大量涌现,团结镇“农家乐”的品牌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经营模式的改变将给团结镇乡村旅游带来无限生机。 【模式一】企业+农户 规范接待丰富活动 在现有的“农家乐”基础上引入市场运作机制,将农户统一纳入企业进行管理。作为企业员工的农户在经过专业、系统的培训后,可以一边进行日常农业劳作,一边经营规范的旅游接待业务。企业则负责农户的日常经营管理、技术培训、对外统一接待等。这一模式能充分利用农户的闲置资产和富裕劳动力,丰富旅游活动,增加农户收入,向游客展示真实的乡村文化。 【模式二】政府+公司+农村旅游协会+旅行社 明确分工发挥各自优势 目前团结镇的“农家乐”大多各自为阵,为合理利用资源,将由政府负责乡村旅游的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公司负责经济管理和商业运作;农民旅游协会负责组织农户参与旅游接待服务,协调与公司间的利益;旅行社负责开拓市场,组织客源。这样可以充分发挥旅游产业链中各环节的优势,在创造经济利益的同时,合理分享利益,避免乡村旅游的过度商业化。 【模式三】股份制促使旅游良性发展 股份制模式即根据产权关系将乡村旅游资源界定为国家、村集体、村民小组及农户4种主体。在开发乡村旅游资源的同时,采取国家、集体和农户合作的方式,把旅游资源、特殊技术、劳动力转化为股本,将按股分红与按劳分红相结合分配收益,进行股份合作制经营。这一模式不仅可使国家、集体和个人在乡村旅游的开展种获得相应收益,还可以将农户的责、权、利有机地结合起来,引导农户自觉参与到生态资源的保护中,保证乡村旅游的良性发展。 记者 王云(春城晚报)
目前,没有 网友评论 等信息,您可以成为第一个对它发表评论的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