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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30日 07:11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记者 秦桂媛 通过网上发布信息,召集网民一起交钱结伴旅游,这种出游方式屡见不鲜,但却不合法。4月29日,南宁市旅游局、南宁市工商局共同进行“五一”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对利用网络、俱乐部等形式发布违规旅游信息和广告,旅行社门市部私自承包组团,外地旅行社或个人在南宁市违规设立办事处经营旅游业务的行为进行了查处。 现场直击典型一: 网络发布旅游广告 现场:“活动一:相约中国的马尔代夫庙潜水、露营;活动二:爱在丽江的柔软时光,分包车组+自驾组……”这些与旅行社毫无两样的旅游广告,近日频频出现在南宁的一个网站上。昨日,检查组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取缔这个非法发布网络广告的地点。当检查组按照网上发布的旅游广告联系人提供的地址,来到南宁市东葛路凯丰大厦查处时,见到的却是另一个旅行社的门市部。 部门说法:南宁市工商局生产资料与生产要素市场管理分局第五工商所的副所长卢凯表示,在网上发布旅游信息并号召网友报名出游的方式不合法,既然没有组团资格就不能私自招徕客源。最重要的是,市民参加这样的旅游团毫无保障,一旦出事没有地方找理。 典型二:门市部私自承包组团 现场:检查组检查设在南宁市金湖路圣展商务大厦内的南宁中国旅行社圣展门市部时,现场发现该门市部有直接与地接社结算价钱的表格,并无法提供正式的营业执照及经营许可证。同时发现还有南宁市一些旅行社交来的团费。这一切表明,该门市部以独立旅行社的资格进行组团业务。检查团当即暂扣了电脑、传真机等物品。设在南宁邕江宾馆内的桂林国旅南宁分社邕江宾馆接待处,也在无证组团。当检查团打电话向桂林国旅南宁分社有关负责人核实时,该负责人称,此接待处与旅行社无关。 部门说法:南宁市旅游局的庄伟汉副局长介绍,按规定,旅行社设立门市部也要到旅游部门备案,并到工商部门办理相关营业执照。如果没有这些手续即视为非法经营。而旅行社设立的门市部也只能从事接待工作,不能组织游客出团旅游。 典型三:个人擅自开展旅游业务 现场:几名学生印好几千张旅游线路宣传单在校内散发,然后等着游客上门交钱。昨日,检查组在大学路某高校,查出了一个非法经营旅游业务的“勤工俭学”队伍。据了解,由这几名学生组织的云南行之旅,已经收取了30多个游客的押金共2000多元。检查组本着教育的目的,责令他们将收到的钱还给游客。另外,检查组还发现一家外地旅行社在邕开设了办事处,但该办事处没有到旅游、工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由于该办事处尚未正式营业,检查组对其负责人进行了教育。 部门说法:庄伟汉介绍,任何个人都没有组团资格,只有领取了旅游营业执照才能经营。此外,还要交纳质量保障金、交纳旅行社责任险。没有注册的外地旅行社或个人在邕非法开展业务,工商部门可罚2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没收非法所得。 专家支招 睁大眼睛理性出游 南宁市旅游局、南宁市工商局特意提醒市民,要睁大眼睛理性进行旅游消费。 游客首先要理性甄别旅游广告。真实有效的广告应当具备旅行社名称和许可证号码、类别、地址和联系电话;旅游业务广告应包括旅游线路、项目和主要内容、天数、旅游服务价格和收费等。其次,要理性选择旅行社,明确旅行社的合法经营资质经营范围,还要与旅行社就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等内容,以合同的形式予以确认。编辑:黄皓作者:秦桂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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