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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5日 09:59 金黔在线讯 汇川区交警大队日前向社会公布了“八条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八条承诺”是:民警在执勤执法时,必须做到警容严整、举止端庄、语言文明、动作规范;交通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必须坚持严格公正执法,不办人情案、关系案,不徇私舞弊,不贪赃枉法;民警遇职责以内的求助,必须立即受理,遇职责以外的非紧急求助应当告知求助人向有关部门或单位求助;严禁交通民警对待群众语言生硬、态度冷漠、作风粗暴、耍特权、抖威风,甚至故意刁难、打骂群众;窗口服务单位和事故处理科必须公开办事制度和程序,严格执行首问制,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事故处理实行预约制,由事故处理人员主动预约事故双方当事人前来处理交通事故;严禁民警驾车不系安全带、超速行驶和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对临时来遵义参观、旅游的车辆,对其走错路、停错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不予处罚,必要时,还需引领参观、旅游车辆到达城区目的地。
据了解,对违规民警,广大人民群众可以采取书面、口头、电话等方式向汇川区公安局督察队(电话3116607):和汇川区交警大队(电话:8925122、8920979)进行举报和投诉。对举报和投诉人,将严格保密,并将调查处理情况在7个工作日内向举报和投诉人反馈。作者:陈晓伟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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