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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8日 09:09 林芝地区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旅游宣传力度,促进了农牧区经济发展,增加了农牧民收入,富裕了农牧民群众,截至去年底,全地区通过各种渠道直接参与旅游服务的农牧民群众有271户790人,收入485万余元,同比增长273%,户均增收1.79万元,人均增收6100元。
为做大做强旅游产业,林芝地委、行署提出了“大投入、大发展、大提高”的发展思路。其具体措施是:加强规划体系建设,规范农牧区旅游发展。按照“科学规划,有序开发”的原则,坚持高标准、高起点做好农牧区旅游发展规划,逐步建立完善旅游规划体系,促进了农牧区旅游发展向规范化、制度化轨道转变。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牧区旅游发展条件。
近年来,通过政府投资、民间投资、招商引资和援藏投资等,林芝地区先后建成了一批旅游基础设施。加强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引导农牧民参与旅游服务。按照“分类指导,稳步推进”的方针,旅游部门多次组织人员深入景区景点和农牧区开展摸底调研,并邀请旅游专家前来考察指导旅游工作。结合安居工程建设和小城镇建设,重点对国道、省道沿线和主要景区附近的57家家庭旅馆进行了规范化建设。旅游、文化、农牧等部门紧密配合,在措高、鲁郎、生态博物馆等主要景区点组建农牧民歌舞表演队,根据游客需要组织开展民族歌舞表演,既丰富了旅游活动,又增加了群众收入。积极组织、引导、帮助有条件的农牧民开办家庭旅馆,从事餐饮、运输、零售、照相服务,租赁马匹和民族服饰,生产、加工、出售民族手工艺品和土特产品,拓宽了农牧民群众增收致富渠道。加强服务管理,优化农牧区旅游发展环境,地、县旅游部门联合开展多次整顿,积极引导,逐步规范经营者行为,出台了《林芝地区旅游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为加强行业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加强培训,增强农牧民致富本领。采取送教上门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法,重点对景区周边农牧民和家庭旅馆户主进行旅游技能培训。加强扶持力度,积极推进旅游富民工程。把党建联系点、小康联系点与旅游扶贫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近3年来,共争取旅游扶贫资金60万元。加强沟通协调,逐步理顺农牧民参与旅游服务机制。坚持“开发和保护并举,发展和富民并重”的原则,把景区景点建设与经营、旅游产品开发、水上旅游线路等投资大、风险高、管理要求规范的项目交给具有实力的旅游企业去运作,引导农牧民从事一些力所能及的旅游服务项目,要求旅游企业通过分红分股、安排就业、为群众参与旅游服务提供便利条件等方式,带动群众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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