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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7日 01:44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邹汉青通讯员程芙蓉)记者昨从省旅游局获悉,湖北省近日出台的旅游合同示范文本规定:今后市民随团外出旅游,如在旅行社安排、推荐的购物店里买到假冒伪劣商品,损失由旅行社先行赔付。 而在以往,游客碰到上述情况,旅行社往往以“与己无关”为由推脱责任。 据介绍,该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由省旅游局联合工商部门制订,以取代过去由旅行社自行制订的格式合同,并于3月1日在全省推行。 旅游行程中安排的购物时间太多,也是让游客头疼的事情。新的合同示范文本还规定:对行程中主要景点的实际游览最少时间、每天和全程购物的最高次数、自费游览项目、价格和住宿设施、用餐标准等,都要一一列出,让游客一目了然,明白消费;游客有权拒绝违反合同约定的购物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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