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06年6月8日 09:08 阿里高度重视旅游业的发展,为将旅游业培育成为地区的支柱产业,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地委、行署为加快农牧民脱贫致富步伐,把扶持和鼓励农牧民群众开展旅游服务作为实施政策主导型旅游发展的主要内容,积极调动各方面力量,将普兰县巴嘎乡岗萨村作为试点,引导、扶持该村农牧民群众参与旅游接待服务。根据来阿里旅游的国内外旅游者在转山转湖时需雇用牦牛、马匹驮运行李的实际,由地区旅游公司引导,普兰县牵头,巴嘎乡人民政府参与组织岗萨村成立了5个作业小组138户292人的牦牛驮运队,从事牛、马出租工作。近几年年平均出租牛、马的总收入为76万元,每户年收入5507元,人均年收入2603元。
经过多年的经营,岗萨村牦牛驮运队已初具规模,全村现有460余人都积极参与到牦牛运输当中来,群众看到了开展旅游服务增加收入的前景,纷纷自觉自愿地兴办茶馆、商店、家庭旅馆等旅游服务项目,该村也因此成为普兰县的富裕村。在该村的带动和影响下,普兰县霍尔乡、赤底村也相继组织小型驮运队,兴办了一些小旅馆、茶馆和商店,使每年的旅游固定收入分别达到11.2万元和7.8万元。同时,他们还将岗萨村从事旅游服务接待所取得的成功经验向全地区推广,鼓励和支持普兰、札达、日土3个旅游县的广大农牧民群众积极兴办旅游服务项目,参与特色文化产品、旅游手工艺品、纪念品的开发制作,提供旅游者需要的相关服务来增加农牧民群众的收入。切实把旅游业带动农牧民致富的政策落到实处,让广大农牧民群众直接受益,从而带动农牧民群众尽快富裕起来。
目前,没有 网友评论 等信息,您可以成为第一个对它发表评论的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