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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21日 15:31 近日,南宁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发布2006年第4号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 一、理性看待购物返券等促销活动,避免盲目消费。返券销售是商家吸引消费者进行循环滚动式购买的一种促销方式,消费者应当理性看待,选择自己真正需要的商品,看清商品信息,不要因为商家的宣传、游说而一时冲动购买自己并不需要或质次价高的商品,避 免陷入循环购物怪圈。 二、警惕虚构原价假打折,避免价格欺诈。消费者面对促销要保持清醒头脑,注意货比三家,可以有效避免价格欺诈。 三、提防促销活动中的“霸王条款”。诸如“降价和处理商品概不退换”、“拥有活动最终解释权”等条款,属于典型的不公平条款。 四、注意了解商品质量及售后情况。经营者在销售处理品时,应明示处理原因。但降价促销和赠品作为销售手段,与处理品、残次品降价销售不同,经营者仍应确保促销商品和赠品的质量,并不得因此免除应当法定或约定的“三包”责任。 五、察看商品标识,谨防假冒伪劣。消费者选购商品时,应当注意察看商品的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等标识,提防商家借促销之机出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或即将过期的商品。 六、保留购物凭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消费者购物时应注意向商家索要规范填写的购物发票等购物凭据,一旦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及时向12315申诉。 (编辑:李卫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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