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国 → 辽宁 → 沈阳旅游 新闻 → 老人因故取消旅游被扣1500元 |
|
2006年6月11日 11:00 由于个人原因、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等因素,游客到旅行社参团报名旅游很可能出现交完钱后中途取消旅游计划的情况,那么损失究竟怎样算呢?6月9日,家住三台子地区的王老太就遇到了这样的问题,记者为此咨询了沈阳市旅游局。俩老太参团想去旅游 当日,皇姑区三台子居民70岁的王老太找到记者。老人说,近期本报刊登的一些有关旅游维权的新闻让她想起一件事,这件事已经过去将近三年,不过老人家到现在也不知道究竟合不合理,更不知道应该到哪里去投诉或解决。 据王老太说,2003年3月,她和她以前单位的同事顾老太看到一则旅游广告,到深圳、香港、澳门、珠海、广州12日游2600元,两位老人觉得这个价格比较划算,一商量就来到一家旅游单位报名参加了一个月后出发的旅游团。 没去旅游却被扣1500元 可是,当两位老太交完钱后,这些旅游区便开始闹非典,王老太和顾老太担心自己年迈体弱抵挡不住,便提前三天在旅游团出发前再次来到这家旅行社取消旅游计划,并要求对方退回当初所交的入团费。令二老意外的是,这家旅行社扣除她们每个人1500元,只退还给她们每人900元钱,她们想问个究竟,对方的答复却是“不去旅游就要扣除1500元。” 正在她们心中纳闷的时候,又赶来两位退团的旅游散客和一家单位的多名员工也遭遇了同样的扣款对待。对旅游行业规矩一点不懂的两位老人就这样稀里糊涂地回了家。 旅游局:扣的是发生费用 为此,记者咨询了沈阳市旅游局质监所,据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旅游业有明确规定,在游客和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后,旅行社方一旦组不成团,境内游应提前3天通知游客,出境游则应提前7天通知游客,否则旅行社就应承担违约责任。同样,对于游客而言,如果其取消行程前旅行社为其实际已支付了费用,则应扣除这部分款项。 质监所人员解释说,实际发生费用包括旅行社为游客提前支付的机票费用、酒店费用等,由于港澳地区的旅游比较热,其多数酒店是需要旅行社提前付款预定的,而退机票也需扣一部分手续费。因此,除非游客在旅行社还未支付相关费用前提出退团,或者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突发事件航班取消、酒店关业,旅行社才可能全额退款,否则游客单方面违约还是要扣款的。对于被扣的实际发生费用,游客有权向旅行社所要凭据。市民如遇到旅游纠纷,境内游应到市旅游局质监所投诉,出境游则应到省旅游局质监所投诉,投诉时效为90天。本报记者徐微微实习生张子元记者电话:81057511
目前,没有 网友评论 等信息,您可以成为第一个对它发表评论的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