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11日 10:02
本报讯在江苏省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出炉之际,围绕规划实施对太湖生态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专门对该总体规划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这是江苏省第一个规划环评报告。近日,江苏省组织有关环保、生态专家,对这一规划的环评进行审查。
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经过10多年开发建设,已初具规模,陆续建成一批旅游观光设施。苏州市规划局和度假区管委会认为,有必要对度假区进行新一轮总体规划,以适应未来发展的需求。新的《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坚持保护优先原则,将充分保护好度假区生态环境、自然山水格局、历史文化和人文景观。同时,又兼顾了整体协调、综合配套、可操作性和前瞻性的原则,重点规划了充分利用太湖资源,加快发展旅游产业的发展目标和规模。
为从源头上超前控制规划实施可能对太湖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委托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对《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省环科院组织环评人员,从10个方面对这一总体规划提出的建设目标和发展规模以及可能会对太湖生态环境产生的污染和破坏进行了系统分析和评价,分别提出了明确的环境影响减缓措施。规划环评报告书认为,《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应严格控制在用地范围内进行开发建设,为保护太湖水资源和度假区生态平衡,应控制度假区内高尔夫球场、跑马场的建设,今后不得再新建高尔夫球场。严格控制太湖水产养殖规模和范围,保护对水生态有益的水生生物和底栖生物,采取措施保持沿湖湿地和度假区内林地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应调整和提高度假区内的环境功能与执行标准。同时,环评报告书还对度假区总体规划中6个方面的水环境影响因素、3个方面的大气环境影响因素、两个方面的噪声环境影响因素和两个方面的固废防治影响因素等提出了明确减缓措施,并明确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4项措施。
审查组认为,这次规划环评内容全面,环境特征及规划方案分析内容阐述清楚,提出的环境影响减缓措施、规划的调整建议及生态建设方案总体可行,评价结论可信。建议《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应根据环评提出的意见和措施,进行修改完善后再上报批准实施。
(中国环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