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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旅游 → 新闻 → 江西省旅游局公布十项廉政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
2006年9月13日 03:00 本报讯记者张晶报道:9月11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日前,省旅游局在开展“抓作风、促效能、创事业、树形象”主题实践活动中,向社会公开《江西省旅游局干部职工“十项廉政承诺”》,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据了解,“十项廉政承诺”主要是针对目前我省旅游职能部门和旅游企业之间可能存在的问题而提出的。承诺主要有:旅游局干部职工不能参与个人经商和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特别是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在旅游企业入股或兼职取酬;不能在制定旅游规划、确定旅游项目、招徕旅游投资、举办旅游节庆会展以及政府采购等工作中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谋取个人利益;不能在旅游项目的行政审批和旅游各项评定验收、年审、复核或从业人员资格认定等工作中,对办事单位和个人“吃、拿、卡、要”和进行权钱交易;不能参加任何影响公正执行旅游公务的吃请和损害旅游局干部形象的活动;不能在旅游行政执法中以权谋私和利用工作便利,以打招呼、写条子、暗示等方式影响旅游执法;不能对旅游企业和其他服务对象耍态度,工作推诿拖拉、不作为或乱作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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