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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23日 01:41 近日,在清理整治“霸王条款”专项执法行动期间,黑龙江省工商部门在对旅游行业进行检查时发现,“霸王条款”大量存在。
中国黑龙江省海外旅游总公司、哈尔滨康辉国际旅行社提供的旅游行程单和合同中写着“出现单男单女需补房差”、“公司保留对上述行程的最终解释权”等条款。检查人员认定这些条款属于旅行社违反《合同法》单方面修改合同,降低游客的旅游标准,把经营风
险转嫁到消费者身上;而对合同的最终解释权属于法律部门,旅行社并没有最终解释权。
检查人员还发现,很多旅行社在组团、退团、收费、违约责任等环节制定不公平、不合理的约定,并在行程、航班等条款中设置合同陷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处副处长骆传民表示,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此,我们要通过格式条款的备案和监督管理进行坚决的制止和纠正。同时,我们还要对黑龙江省《国内旅游合同》和《境外旅游合同》进行备案。省工商局负责人表示,“霸王条款”问题在黑龙江省旅游行业由来已久,对那些违规旅行社,治本的措施就是依据规定从严处罚,使他们不敢以身试法。
本报记者 周 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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