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之夜的无奈
出发地点:未关联 |
山东 烟台 蓬莱阁 游记 |
同行人数:0人 |
文章类型:游记 |
出游时间:未添加 |
人均费用:0元 |
出游类型:自助游 |
享受级别:体验生活,苦中带乐 |
爱自由旅游网自游人 (VIP) 提供 |
交通工具:汽车为主 |
目的景点:山东 烟台 威海 蓬莱阁 蓬莱 人民公园 威海公园
|
文章地址:
复制网址
搜索游记攻略
收藏
打印
|
“3、15”之夜的无奈
这是我们一行五人在山东蓬莱的游记。 我们是一群安徽籍的游客,于3月15日下午3时左右到蓬莱市并入住蓬莱阁宾馆。傍晚时分(约6时)我们一行五人即步出酒店,漫步海边大堤并陶醉于蓬莱仙境美丽的景色。但随后发生的一系列事情,则令我们游兴全无,无奈之余,颇为激愤地离开景区,而此刻仙境之旅已变为恶梦。 事情是这样的,当晚由于宾馆没有任何娱乐设施,晚上我们一行只能在宾馆客房里打牌,到晚上10:40分左右,由于宾馆不能提供消夜送餐服务(四星级酒店不应该如此),我们在派人到楼下停车场的汽车里拿一些在大连、烟台购买的鱼干之类的小吃时,发现汽车后备箱的门完全敞开着,里面的灯亮着,部分物品被盗。于是我们向不远处的保安报案,并要求报警。在我们先后打了二次110后约40分钟,警察终于到了,在简单地看了现场,并粗略统计了损失情况后,答复由于刑侦处已下班,要到第二天上午7时左右才能来详细勘察现场,此时已深夜二点多,而我们一直未能休息。 第二天一早,刑警在做了一定的技术勘察并和当事人做了笔录及初步核定损失后(1207元),答复是,由于破案要有个过程,余下的事情由我们自己和宾馆协商。 由于出面协调此事的客房部经理不能作主,在我们强烈要求面见总经理的情况下,总经理终于出面了。他一见面即对昨晚在酒店发生的被盗事件表示道歉,并承诺对各位的损失予以赔偿。我们当时的态度也很明确并表示,发生此事,做为我们双方谁都不愿意看到,既然宾馆有此诚意,我们欢迎并同意。但原先我们的安排是上午游览蓬莱阁,下午赶回安徽。由于此事的发生(此时已上午11点),耽搁了我们的游玩时间且当天赶回已不可能,要求宾馆免费延住一晚。没想到的是,对此合理要求在孟总经理随后给某位董事请示后,事情急转直下。首先他推翻了予以赔偿的承诺,要求此事必须在警方有个结论后,才能考虑补偿。考虑到我们是外地游客,将答复时间初定为中午12点,即时他将主动和我们联系。到了12点宾馆方面没有任何答复,无奈之余,我们主动打电话找这位孟总经理,宾馆的人说他不在,可当我们走到大堂时,却意外地发现他正在和其它客人说话。见到我们后他颇为尴尬并承诺最迟到下午3点无论警方有无结果,一定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到了下午3点,依然音讯全无,当我们主动和他联系时,开始手机拨通即被其挂断,在我们换用不同手机反复拨打后,他终于在办公室回了电话并再一次要求我们还需等到下午6点。而在他话音刚落没过二分钟,宾馆的客房部经理和保安部经理却上门说,孟总经理一直在公安局,协助调查此事到现在还没回来,我们当场揭穿了他们的谎言,告诉他们,孟总在二分钟以前,才用办公室电话和我们通过话,怎么会不在哪?有手机来电显示为证。 而随后的一段时间没有人过问此事,到6点在我们焦急地四处寻求和孟总联系时,孟总一直避而不见,直至约7点,孟总和一名警官出现了,说结论出来了:一是汽车没有撬压的痕迹;二是只有我们其中二个人的指纹且连驾驶员的指纹都没有。当时我们的驾驶员即表示异意,3、15当天在入住宾馆并办完住宿手续后,驾驶员在咨询了宾馆总台服务员洗车地点后即外出洗车,洗完车在洗车场还对后备箱进行了整理,有洗车场员工可以作证,不可能没有指纹,如没有很可能被盗窃者抹去了。我们要求提供警方的鉴定报告也一直未果。由于此刻宾馆方面已无诚意,孟总则对我们东西是否丢失也表示了怀疑,并强调损失无法核准,不能仅凭我们一面之词。我们当即表示,很多丢失的东西是昨天在威海韩国城买的,现在不是旅游旺季,我们可以留下一人,和宾馆、警方一道去调查取证,那里的店铺相信我们还能找到,卖主也能想起我们买了什么东西,花了多少钱。在大连买的海鲜可以问当时的导游。但孟总此刻已完全变得蛮不讲理,致我们一直被耽搁到现在,完全是他再三推迟所造成的事实于不顾,提出:一是如晚上继续在此住宿需立即补交房费;二是此事如警方有早一日破案,损失宾馆自会补偿,言下之意如破不了案损失即不予补偿;三是宾馆可以派人和我们一同前往威海及大连等地调查取证,但费用需我们自己出,取证后如证明我们所言属实,仍需待警方破案后,才能予以补偿。而我们认为:一、做为一名消费者,宾馆方面有责任有义务保障住店客人的人生财产安全,我们的车辆在宾馆指定的停车场被盗,责任理应在宾馆方面。况且宾馆有24小时保安和监控设备,而车辆就停在餐厅和主楼门口,透过餐厅和宾馆大堂的玻璃窗也能看到汽车停放的位置;二、被盗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我们在和警方做笔录时都是签了字的,我们对我们的言行负法律责任,宾馆方面理应先行赔付,如有早一日警方侦破此案,证明我们的言行有不实之处,我们会承担因此而应负的法律责任;三、宾馆方面对是否被盗及我们的损失表示怀疑,按照我国现行法律,举证的责任在宾馆而不是消费者,在我们自己提出可以去调查核实的情况下,宾馆方面再提出费用由我们出,且尚需等案件侦破以后,才能予以赔偿,则明显是借故拖延和没有诚意的。试想如果此案一直没有侦破,那我们丢失的损失不但找不回来,而且还要增加调查取证的一系列费用,更何况还有时间损失;四、在和警官谈话的过程中,从警官口中我们得知昨晚8点多钟,有一名住酒店的客人发现汽车后备箱被打开并告诉总台,说可能有一辆汽车被盗,可总台对此事置若罔闻,直到10点40分左右我们自己发现为止,我们对一个四星级宾馆的这种对客人毫不负责的态度在感到不可理解的同时也感到愤慨,奇怪的是这样一个硬件、软件都不够标准的酒店四星是如何评上的? 而更为令人感到宾馆方面在处理此类问题时显得无理和自大的是,在解决问题的后期,宾馆方面尽然请来了几名治安队员,我们要求其出示证件,他们却拿不出来,对我们的违权行为进行干涉,大有要带我们走的样子。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还拨打了烟台市的12315,接线员的答复是,由于警方的介入,工商部门不好再行介入。 做为一名外地游客,在全国人民关注的维权之夜,在烟台、在蓬莱似乎出现了维权真空。投诉无门的情况下,我们再也不想在此地多停留一分钟,于晚上8点多,我们离开了这一令我们倍感失望的伤心地。其实对于我们来说,1207元的损失并不算什么,但宾馆方面在处理此事的过程中, 反复扯谎、出尔反尔、推卸责任直至不闻不问的行为在崇尚诚信的今天,做为一个四星级酒店是令人失望的。另外我们想通过你们提醒酒店,在宾馆大门的左侧有四根露出地面的钢筋,这无疑又是一个事故隐患,因此,赶快将这一隐患去除,否则,有早一日造成市民或客人受伤,会不会又要发生象我们一样的无奈呢? 一群安徽籍的游客 二○○四年三月二十二日
作者:wu_wei
附加信息:
是否接受网友咨询: 否
是否已聘请导游: 否
是否已向旅行社询问跟团价格: 否
相关图片:
版权说明:
本文章版权仍属原作者或已经支付稿酬的合作媒体所有,如传统媒体需要转载发表,请直接与相关版权持有人联系。本文章由网友提交或转载,页面刊出的作者与原作者的一致性无法确认,如果原作者不愿意将作品在本栏目刊出,或发现有与原作不一致的偏误,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尽快将您的版权信息添加到本文章中,或给予其他的处理。非常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谢谢!
|
网友评论
山东人还可以的,胶东的名声稍差一点
→回复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