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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30日 04:03 “我市的旅游资源是在相互分割、以邻为祸。”昨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在审议《重庆市旅游条例(草案)》时,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俞荣根讲述了自己亲身经历的一个故事:
在去年,俞荣根到巫溪县参加行政执法调研,随后乘船沿大宁河而下,来到巫山县大昌古镇。他们被巫山的人拦住了。他们说,每个人缴140元,不然不准参观大昌古镇。俞问
,你们收的是什么钱?对方说,是旅游景点管理费。俞又问,是什么发票?对方答:是门票。俞荣根当时就给他们指出:旅游景点管理费是行政收费,不应该向游客收取。况且,门票也不能作为行政收费收据。后来,在副市长余远牧的协调下,巫溪县和巫山县达成了“停火”协议:双方共同分享向游客收的费用。俞荣根说,事情的实质是两县争夺客源在相互分割重庆旅游资源。
“如果不是俞荣根,而是换了另外一个人,他一定会骂娘:‘哪个龟儿还要去!’”唐情林委员接过话说,重庆旅游地方保护主义严重,主要是协调机制不力。令人欣喜的是,在昨日审议的《重庆市旅游条例(草案)》中规定,市政府应当建立旅游工作综合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旅游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记者 项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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