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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7日 04:50 12月1日起,我省旅行社安排的,要在合同中把购物场所、次数等说得清清楚楚,让旅游者心里有底。沈阳市多家旅行社认为,这样做能让游客明明白白消费,也能防止一些欺诈行为的发生。 4日,省人大常委会发出公告,“辽宁省旅游条例”将于12月1日起开始实施,而1997年颁布的“辽宁省旅游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购物次数都要写进合同
一到旅游旺季,就会有极少数旅行社拼命压低价格,即使“亏本”也要把客人招揽上。业内人士表示,因为客人能“生”钱。每到一个商场,导游就会拼命推销。沈阳市海外国际旅行社的赵经理表示,到外地旅游购物是很正常的,关键是次数要合理,游客出游前一定要签订好合同。因为购物站的多少,直接会影响到团费的多少、团队的接待质量。购物站多团费就便宜,反之团费会高一些,单接待质量会有明显不同。 即将开始实施的新条例中规定,旅行社组织旅游活动,应当与旅游者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约定行程安排、服务项目和价格、服务标准、违约责任等事项。 安排旅游者购物的,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购物场所、购物次数和停留时间。而游客享有知悉旅游经营者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的真实情况;自主选择服务的方式和内容;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拒绝强制交易行为和合同约定以外的收费服务等权利。 ( 辽沈晚报 王海涛) (东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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