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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可法衣冠墓 位于六安县枣树乡史词村鼓路塘。明崇须十年七月至十二年夏(1637一1639),史可法任右金都御史,巡抚安庆、庐州、太平、池州四府及河南、湖广、江西邻近诸州、县,驻节六安州,与当时世居六安东乡的史姓有交往,追溯先祖原是同根,遂将可法分支归入六安史姓族谱系。史可法壮烈殉国后,史姓将其所遗帽、靴葬此,并在史氏宗词东宅建立“忠烈词”。
gaozhao355(白狼圣火) |
2006年1月24日 10点32分 |
评分:10 |
史公祠位于扬州市史可法路南端梅花岭畔,是明末抗清英雄史可法的祠堂,内建史可法衣冠墓。墓前为“史可法纪念馆”,馆内陈列有史可法2米高的塑像和多幅史可法手迹,以及其他一些珍贵的文物资料。
进入庭院,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悬挂在史可法墓前上的一幅楹联:“数点梅花亡国泪,二分明月故臣心”,是由清代文人张尔所馔。
国家主席江泽民向国内外友人曾多次提及此联,他说:“扬州城外梅花岭,有民族英雄史可法的衣冠冢,冢前有一幅对联,数点梅花亡国泪,二分明月故臣心,就很能激发人的民族自尊心和爱国热情。”1991年他陪同朝鲜金日成主席参观这里时,亲自为其介绍此联,并说:“我们要历史地看待问题,用历史的观点对待过去的事情,现在我们的口号是中华民族大团结万岁。”
史可法是河南祥符县(今开封市)人,生于明万历三十年(1602年),他为官清廉,政绩卓著,是明末著名的政治家。宏光元年(1645年),史可法拜东阁大学士兼兵部尚书,督师扬州。清摄政王多尔衮,以数万人马进攻扬州,多次劝降,史可法不应,终因寡不敌终,扬州失守。自刎未成被俘,不屈就义,时年仅四十四岁。扬州是江南顽强抵抗清军的第一座城,也是清军入关以来首次遇到的军民一体的坚强抵抗,为了对扬州人民进行报复,也是清人想杀一儆百,于是多铎下令,烧杀抢掠持续十天。扬州城破后,史可法就义已十二天,由于当时天气较热,尸体腐烂不能辨认。次年,史可法义子史德威葬史可法衣冠冢于扬州梅花岭下。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正月追谥“忠正”。因此牌坊上题额为“史忠正公墓”。
1962年史可法三百六十周年诞辰,当代大文豪郭沫若作诗以为纪念,“国存与存亡与亡,巍峨庙貌甚堂堂,梅花岭下遗香在,铁何时返故邦”。
史可法的抗清事业是不朽的,史可法理应值得我们尊敬、崇扬和怀念。正如诗人贺敬之所言:“史可法人可法书可法,史可法今可法永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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