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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米市胡同43号。始建于清道光四年(1824年)。光绪八年(1882年),康有为来京参加会试至1898年戊戌变法失败,都曾住在这里。 康有为居住在北跨院的中间院子里。因当年有七棵树,所以又叫七树堂,七树堂西房3间为卧室,北房4间为书房,其中有一间像船形,康称它为“汗漫舫”。其间有一条廊子,长廊壁间嵌着摹刻苏东坡观海棠帖片石。 康在这里写过许多诗文并与维新派多次策划变法方案。1895年4月,当日本强迫清政府签订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时,康连夜起草了万言书,并发动1200多人联名到督察院投递。即历史上有名的“公车上书”。他还在会馆内创办报刊《中外记闻》,成立粤学会、保国会,强烈宣传变法维新。维新变法失败后,康由此出走香港。 如今,康有为故居尚存重要石刻《南海会馆碑记》等,仍吸引游人前去怀古追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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