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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19日 02:38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我省将建立入境旅游激励机制,对发展入境旅游有突出贡献的单位适当补助旅游宣传促销费。记者昨日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为鼓励和支持海外旅行商为四川输送客源,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我省入境旅游加快发展的通知》,对组织来川旅游的前10名海外旅行商将分档补助100万元人民币宣传促销费。
据悉,我省将对组织来川旅游的前10名海外旅行商分档补助100万元人民币宣传促销费;对组织来川旅游包机的前5名海外旅行商分档补助总计50万元人民币的宣传促销费;鼓励省内旅行社之间外联组织海外游客,每创汇100美元补助宣传促销费10元人民币,同时,以上一年结汇为基数,创汇每增长100美元补助5元人民币。鼓励市(州)积极组织招徕海外游客,以当地国际旅行社上一年结汇数为基数,按当年结汇总数计算,创汇每增长100美元补助市(州)旅游部门宣传促销费5元人民币。各市(州)每创建成功一个国家顶级质量标准的旅游城市、景区、工农业旅游示范点、饭店等,补助该单位宣传促销费5万元人民币。
《通知》要求,要支持境内外各航空公司不断拓展国际航线,争取2008年前开通四川至美、法、德、英、俄等国际远程客源市场的直达航线;九寨黄龙机场扩建完成后,开通与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等口岸城市的直航,旅游旺季增开20个以上航班;2008年前建立成都、九寨黄龙、宜宾、南充、攀枝花、重庆、昆明等省内外重点旅游景区间的“旅游空中巴士”。
《通知》要求:各地政府要在今年3月底前与公安、交通等部门组成旅游安全救援指挥系统,建立省、市(州)、县三级“旅游安全紧急救援中心”,实行110、119、120、122、12315和96927等旅游投诉、96515运政投诉联动报警,负责组织指挥旅游安全救援工作。
记者 张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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