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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方舟衣冠冢墓地建在宁河县烈士陵园内。衣冠冢墓高于地面站一米,面积为7.6米*8.7米的方形台基。正面石阶周围为护栏和短墙,均为花岗岩制作。台基中央为墓碑,由刘格平同志书写“于方舟烈士之墓”。正面上端镶有烈士瓷像。背面刻有烈士生平事迹。碑卑后石棺一具,内放遗物,均为汉白玉制作。塑像建筑地为圆形甬道。中央为烈士半身塑像,汉白玉(花岗岩)制作。像基呈四方型 ,正面为李瑞环市长题“津门之光”。
1987年,宁河县开展文物普查工作。第一阶段在全县逐村进行文物普查和重点文物复查,第三者二阶段搜集大量文物资料,绘制出《宁河县文物分布图》。宁河县列入全国文物地图集的重点文物复查,第二阶段搜集和整理资料。此次文物普查,发现一些古代遗址、碑碣、桥梁、墓葬、庙址等到205处,整理出大量文物资料,绘制出《宁河县文物分布图》宁河县列入全国文物地图集的重点文物55处(不包括古生物)。
hrp542(碧落) |
2006年5月9日 15点31分 |
评分:10 |
于方舟(1900——1928) 原名兰渚,宁河县表口村人。1916年考入直隶第一中学;1919年组织学生参加“五四”运动,和郭隆真、邓颖超等人发起了街头爱国演说,是天津革命青年的领袖之一。后化名绍舜,考入南开中学读书,组织马克思主义研究会,在李大钊同志领导下,学习马克思主义著作,并改组马克思主义研究会为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于方舟是天津社会主义青年团负责人之一。1922年经李大钊同志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于方舟和江浩等同志在天津法租界普爱里建立中共顺直省委会。1923年蔡和森同志来津视察工作,并指示于方舟同志二次建党,于方舟同志任中共顺直省委组织部长。1923年冬,奉党决定,于方舟同志以天津学生联合会的代表名义,去广州参加了1924年月1月召开的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于方舟当选为国民党中央候补委员和国民党直隶省临时党部执行委员。1925年天津地委改组,地方舟任地委组织委员。1927年到玉田县搞农民运动,组织农民起义军,于9月16日爆发了轰轰烈烈的京东农民大暴动。不料遭敌包围,于方舟被俘,于1928年被害。
于方舟烈士陵园距县城芦台镇西30公里,表口乡表口村解放路北。建于民国32年(1943年),自成院落,座北面南,占地面积326.7平方米,建筑面积 102.4平方米。于方舟烈士曾与周恩来同志在天津一起从事革命活动,创建“新生社”,为中共天津市委党组织创始人之一。1927年月12月30日在玉田县领导农民暴动时被害。该故居原有砖坯正房四周,庭院和围墙,1976年地震被毁。后由市拨款按原貌修复,粉刷油漆,美化庭院。修复后为:西跨院设有门楼一座,和正院相接中有月亮门。故居砖坯正房屋间,东西藏自治区间为烈士生平事迹展览室,西间为复原室,故居门前题写“于方舟故居”金字横向联合匾。房前正院落东侧墙,建有一座由天津市市长李瑞环题写的“津门之光”陶瓷壁一座。外有围墙,院内设有花池通道。1959年和1981年定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后定为天津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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