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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虎城,辽、金城址,位于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八郎乡北上台子屯北侧嫩江南岸的平原上。西北10 公里是大安市,城西1公里是长春一白城铁路,长白公路穿城而过。“ 塔虎” ,蒙语“ 胖头鱼” 之意,因其周围湖泡过去盛产胖头鱼而得名。 城呈方形,方向正南、周长5213米。东墙1314米,西墙1298米,北墙1323米,南墙1278米。城墙高5一6.5米,基宽20一25米,顶宽1.5一2米。四面城墙上各筑有16个马面。城四角各存一角楼址,平面为圆形,稍浸城内,外凸出城角。”基部直径米,顶部直径 28米,高出城墙1.5米。站在角楼址上,可监视左右两侧城墙,与马面互为照应。城有4门,分设于四面城墙的正中。南、北两门均遭破坏,东门已残,唯有西门保存较好。城门外各有一半径约 30米的半圆形瓮城,瓮城门开在侧面。南、北城门宽25.2米,瓮门偏东。西门12.3米,东门18.5米,瓮门均偏南。城墙夯土垒筑、夯层清晰。城外距墙基 10米处,有两道护城河,两河间有一道宽8米、高出河床4一5米的土垣。内河宽13.5米外河宽 11.5米,深约3.6米。护城河于瓮城处、随其形向外弯转而过。在角楼外,两河之外又加一道短护城河,其堤坝较宽,两端延伸到角楼两侧第一个马面处,与第二护城河相通。东门外有一条东西向的河道,长750 米,宽80米,是当年引嫩江水入护城河的故道。城内已辟为耕地,有8处较明显的台地,高出地表约0.5米,其上砖瓦较多,是建筑址。西北角建筑址东西长33米,南北宽32米,高出地表约2.5米,瓦砾残砖遍及台上。外围是两道土墙,遗址表面可见兽面瓦当、绿釉筒瓦、鸦尾等建筑饰件残部。城内东南角曾有一高台,外有土墙围绕,现已平毁,散布有少量的残砖碎瓦和陶、瓷片。城西南隅过去有 4处遗址,现已平毁。城内在公路两侧约100米、南北长700米的范围内,灰土较厚,陶瓷片、建筑饰件分布较集中,曾出土黑白围棋子、北宋铜钱和铜、铁蒺藜等。距南墙 700米、西墙700米处有一土丘,东、南、北三侧地势略高,遗物分布较集中。其东侧的高台上,发现大量的铁渣和红烧土,是一处冶铁作坊遗址。城内文物堆积厚达 5米,其中有灰烬、鱼骨和兽骨等。 塔虎城周围还发现许多与城有关的遗址。城东北距城墙50米处,有一座椭圆形土台。此台基部东西长38米,南北宽30 米,高5米,砖筑,石灰勾缝,非常坚固。高台表面上镶有牡丹花和莲花等花纹砖,在台下出土铜风铃1件,为方柱形,四角呈卷云状,做工精美。此台已遭破坏,现仅存土台。文物表明,此台应是辽代的一座塔基。城东和城北发现居住址和建筑址,城南、城西、城北多处发现小型瓮馆墓葬。 1975年,于城南发现一砖室墓,墓室为方形,券顶,内壁抹白灰,上饰壁画。随葬品有铜镜、陶、瓷器数件。城内遗物丰富,有大量砖、瓦、陶瓷片。建筑构件做工精细,造型优美。当时中原各名窑烧造的瓷器,在此都有发现。其中有一批完整的瓷器。品种有酱釉鱼藻匜、定窑白釉莲花盘、莲花碗、双鱼碗、白釉瓜棱柱、白釉小口瓶、鸡腿坛、黑釉双系壶、酱釉三流三系壶、绿釉长颈瓶等。铜镜是出土铜器中最多的器物,有双龙镜、童子戏花镜、双鱼镜、昭明镜、瑞兽镜、十二生肖镜、朱雀镜等。双龙镜镜缘刻有“长泰县监”字样。双鱼镜有 3面,其中两面有边刻,一面刻“信州司侯司”,另一面刻“肇州司侯司”。此城发现铭文最多的是瑞兽镜,共28字,边刻有“长春县xx”字样。湖州镜,镜薄纹精,造型别致,内铸楷书“湖州真石十八郎,炼青铜无比照子”等字。铜人、铜佛、铜釜、铜钱也屡有出土,自清末此城址被开垦,多次出土铜钱,少者几枚,多则千斤。多为北宋钱余为唐、南宋、辽、金钱。城中出土的生产工具,主要有铁铧、犁镜、趟头、刃、斧、钁和石磨等,也出土铁镞等武器。 1961年,吉林省人民委员会公布此城址为吉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塔虎城地处嫩江、第二松花江交汇处西侧(今前郭县八郎镇北上台子村),地势险要,在辽金时代是兵家必争之地。据史书记载,塔虎城在辽代称长春州,金代称新泰州,是辽金时代著名的军事重镇和交易中心。 如今古城遗址的残垣断壁静静地躺在丰腴的田亩间。塔虎城平面呈正方形,周长5213米。城墙为土筑,分层施夯,十分坚固,虽历九百余年,风蚀雨剥,现仍高5-6米,基宽20余米。每面城墙正中,各辟一门。门外设有半圆形“瓮城”,门两侧分别筑有8个高出墙约半米的“马面”(即垛口),全城共64个,相邻两个马面之间相距70米,恰为一箭之地。古城的四角,各有角楼一座, 呈圆形,高出城墙,稍凸城墙内外,站在角搂上,可环顾左右两面城墙,与马面相照应,再加上城外两道10余米宽、4余米深的护城河(角楼外加设一道),足见此城军事防守设施甚严,绝非等闲之地。 古城于清末民国初年即已垦为耕地,地表面到处布有砖瓦残块及陶瓷碎片、兽骨、灰烬等,过去城内有8处比较明显的建筑遗址,高出地表面约半米,上面遍布青灰色残砖、布纹板瓦、筒瓦、瓦当、勾滴、甋吻、璃首等建筑构件。由于1975年平整土地,这些遗址都被推土机铲平,现仅余西北角一处群众称为“金銮殿”的建筑遗址,瓦砾残砖遍及台上。 古城东北角护城河外,有一椭圆形土台,高约5米,群众称为“点将台”,此台原高10余米,砖筑,表面镶嵌莲花瓣形纹砖。台下曾出土过方柱形卷云翅铜风铃及荡锤。莲花是佛教的一种常用纹饰,风铃则多为寺院殿檐、塔角之悬用。由此观之,此台可能为一塔基。辽金盛行佛教,常于城内外兴建寺庙及佛塔。《辽史》曾记载过,道宗咸雍八年(1072年)三月,长春州、泰州(今洮南程四家子古城)、宁江州(一说扶余伯都纳古城,一说三岔河石头城子城〕就有三千余人自愿削发为僧尼。此城出土的各种铜佛,也可以印证这一点。 塔虎城遗址出土文物甚多,除大量的砖、瓦、陶建筑构件外,从生产工具到生活用品,从武器到货币,从宗教器物到各种装饰品,其间石器、陶器、铜器、铁器等应有尽有。 据《辽史,地理志》记载,长春州置于辽兴宗重熙八年(1039年〕隶属延庆宫。但是,《辽史·圣宗本纪》又记载,太平二年(1022年)三月甲戌,圣宗皇帝去过长春州,这就是说,塔虎城应建于1022年以前。另据考古工作者实地考察,古城墙两米以下皆为五花土,且夹杂砖瓦及灶炭之物,这足以证明,此城兴重之前,有先民在此居住。“重熙八年置”应是隶属兴宗延庆宫的时间。 辽朝分设五京,即上京、中京、东京、西京南京。长春州在行政上隶属上京道临潢府(今内蒙巴林左旗林东镇古城),军事上属东北路统军司。此城除驻扎正规的“韶阳军”以外,还有乡丁四千。长春州辖长春县,县内人口两千户。 1114年9月,金太祖完颜阿骨打起兵反辽。1115年初,阿骨打亲自领兵进逼长春州。由于此时辽兵防守空虚,金兵一举而胜,此城遂被金占领。 金灭辽之初,承袭辽制,塔虎城仍为长春州。由于战争的破坏,塔虎城墙多处被毁,从现存的古城残垣断壁处,仍能看出金代修补过的痕迹。1150年,金州将长春州降为长春县,隶属于金上京会宁府肇州(今黑龙江省肇东八里城)。1185年,金朝撤销泰州,1195年,又在塔虎城置泰州,原泰州降为金安县,隶属于新设置在塔虎城的泰州。考古学界将这变更后的泰州,称为新泰州。新泰州隶属于金北京路临潢府。下辖长春、金安二县。为防御此时已强盛的蒙古之入侵,金东北路招讨司曾设在这里,于是,塔虎城又称为金朝的军事要塞。 1211年,蒙古汗国发动大规模的对金战争。由于蒙古汗国征金之初,仅以掳掠财物为目标,攻下城邑后,并不带兵占领,所以我国东北境内勃海、辽金时期所建城郭,绝大部分在此时被摧毁,塔虎城也未能幸免。 由于塔虎城地处松嫩两江交汇处,四周多泡沼湖泊,水草繁盛,是天鹅、野鸭栖息之地。辽代皇帝每年春季都来这里“巡幸”游玩,或在月亮泡、查干湖捕捉鹅雁,或在洮儿河、嫩江、松花江钓鱼,此等盛事即契丹语之所谓“春捺钵”。 据《辽史》记载,每逢皇帝“春捺钵”巡幸之时,必携群臣、宫妃等众,从上京临潢府出发,约行60天,来到塔虎城,在达鲁古河或鸭子间凿冰捕鱼。当捕获第一条鱼后,即设“头鱼宴”以祝贺。由皇帝亲自放鹰捕获第一只天鹅时,又要举行“头鹅宴”以庆贺。附近的各女真部落酋长也应邀参加,边畅饮,边歌舞,春尽而归。“春捺钵”期间,辽帝也曾在此地接见北宋、高丽等国使者。此事在《梦溪笔谈》和《辽史》中都有记载。 因有“春搽钵”之举,辽帝每年都要派人到女真各部强索海东青鹰。海东青鹰,经驯养可为人捕捉天鹅,产于濒临日本海的五国部。女真人为向辽帝贡鹰,常出兵与五国部厮杀,付出代价很大,同时索鹰的“银牌天使”也乘机勒索财物和污辱妇女,引起女真人的强烈不满。在辽天祚帝举行的一次头鹅宴上,天柞帝命女真各酋长依次起舞,完颜阿骨打执意不肯。天诈帝当时就要杀了他,枢密使肖奉先进言力劝,阿骨打才免遭杀身之祸。后来,正是完颜阿骨打起兵打败了天祚帝,灭掉辽朝。 金初也承袭辽朝的“捺钵”之举,称为“刺钵”,或建”行宫”。金熙宗帝,也曾来塔虎城一带,在混同江(即松花江)渔猎。 塔虎城,是吉林省境内保存比较完好的辽金古城遗址之一。塔虎城遗址对于研究辽金时期的政治、军事、经济、文化诸方面,具有重要价值,因而在史学界和考古学界很受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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