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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克东县金城乡古城村,北临乌裕尔河。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蒲与,又作薄峪,女真语意为“低洼地”、“涝地”。金过路,处境相当今黑龙江大兴安岭地区、黑河地区、伊春地区、嫩江地区北部,北至俄罗斯外兴安岭一带。蒲与路故城为其治所。据《金史·地理志》载:“蒲峪路,国初五万户,海陵例罢万户,乃改过节度使。”现城址是椭圆形,周长2800多米,夯土城墙,有瓮城、马面,南北二门。城内出土大量金代文物,其中最重要的是“蒲峪路印”,这方铜印为蒲与路城的确定,提供了有力物证。
故城址平面呈椭圆形,周长3000米,城墙是夯土筑成,基宽23米,顶宽1.5米,残高1.7--3.28米,设有南、北二门,门外有瓮城墙外10米处有护城河,现已大部分淤平,局部地段仍清晰可辩。城内有大小土阜若干,为建筑遗址。 由于乌裕尔河是一条较大内陆河,两岸低洼,每逢雨季,河水淹没了两岸大片原野,形成大片沼泽草地。这样就致使蒲峪路治所以它特殊形状--椭圆形,横卧于东、北、西三面沼泽之中。不难看出,当初这里不但是山川秀丽,水草肥美,是捕鱼射猎的好地方,而且是水陆畅通,易守难攻的军事要地。 1975年黑龙江省博物馆考古部对故城南门进行了发掘,发掘面积200平方米。经过发掘清理,了解到城门是过梁式单洞结构的。门洞正中立有档门石,门洞内的路面系河卵石的沙子铺成,城楼早已坍塌,漏顶上的瓦当、筒瓦、板瓦散布遍地。瓮城里堆满了石弹、铁镞、甲片、马蹬等。门楼上的木板被烧焦。 1979年对故城内东北角的一处建筑址进行了发掘,发掘面积500平方米。这次发掘揭露出一处较大的建筑址--官司衙址。它由前堂和后殿组成,一座背朝南,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后殿是建筑的主体部分,室门有没经过任何加工的柱础三排,每排柱础的间距4米左右。后殿的东、西、南三面墙均砌青砖,均系顺砖压而成。北面墙是土墙。后殿内东侧有火炕,西北附有灶址,这应为当时官衙的起居场所。 蒲峪路故城的确定,为我国十二至十三世纪北部疆界找到了重要的地理坐标。发掘出土文物有陶、瓷、铜、铁、骨器和铜钱等200余件,对今后的研究提供了宝贵的资料。 →回复
蒲与路是金代上京路所辖的蒲与、胡里改、恤品三路之一,管辖着黑龙江和乌苏里江流域的广大地区,故城就是蒲与路的治所。 遗址北临乌裕尔河,城因河而得名。蒲与,又作“蒲峪”,与“乌裕尔”一样,均为女真语,意思是指“低洼地”、“涝地”。根据《金史·地理志》卷二十四的记载:“蒲与路,国初置万户,海陵例罢万户,乃改置节度使。” 城址为椭圆形,实测周长2892米,城墙是夯土筑成,有瓮城、马面、南北二门。1975年试掘该城的南城门门址,出土有砖瓦、鸱吻、车錾、铁镜、凿头铁链及北宋的铜钱等文化遗物,其中最重要的是“蒲与路印”的出土。这方锡印为蒲与路故城的确定,提供了有力的物证。 《金史·地理志》有记载说:“金之壤地封疆,东极吉里迷、兀的改诸野人之境,北自蒲与路之北三千余里火鲁火疃谋克为边……。”这说明蒲与路的辖境包括路治以北三千多里以外的外兴安岭上的火鲁火疃谋克。“火鲁火疃”是女真语,意思是“山谷之城”。谋克是金代军政合一的基层单位组织。从考古学上认定蒲与路的重要意义在于,它是确定火鲁火疃谋克和金代北边疆界的坐标基点,从而证明早在七、八百年前的金代,中国的版图就远达外兴安岭以北了。 →回复
蒲峪路金代故城遗址位于克东县金城乡古城村,地处小兴安岭西南丘陵地带,乌裕尔河南岸。横亘于东北西三面沼泽草甸的怀抱之中。蒲与,又作薄峪,女真语意为“低洼地”、“涝地”,因势筑成椭圆形。古城与东南7.5公里处的二克山风景区遥相呼应。蒲峪路为金代上京路所辖4路(余为胡里改路、恤品路、曷懒路)之一。辖黑龙江中上游及外兴安岭以北的广大地区,处境相当今黑龙江大兴安岭、黑河、伊春、嫩江地区北部,北至俄罗斯外兴安岭鲁火疃谋克一带。此城址是确定我国北部边疆的重要坐标。是金代北部地区的军事重镇与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据《金史•海陵主》载,蒲峪路于金天德四年(1152年)前建成。古城村农民在耕作中曾出土两方铜印,其中1枚印面铸有汉文九叠篆文“蒲峪路印”4个字,与《金史‘地理志》记载相符,为金代蒲峪路衙署用官印,这方铜印系确定蒲与路城的有力物证。故城遗址呈椭圆形,南北短径约700米,东西长径1100米,城墙周长2872米,高5~6米,为夯土筑成。底宽20 米,顶宽1.5~3米,残高3~4米。墙上每隔70~75米建有马面(雉堞)1处,全城共有38处。城墙外10米处有护城壕,现大部被淤平。城设南、北2门,城门破坏严重,豁口达15米以上。城门上有城楼,城门外有半圆形瓮城,东西长35米,南北宽17米,城门墙内外两侧均以砖砌加固。古城周围地势低洼。墙外10米有护城河残迹。城外西北角护城河处有椭圆形土埠,周长420米,应是水运码头。 1975年,黑龙江省博物馆考古部对南城门进行发掘,面积约200平方米。城门为一过梁单洞式建筑。门长12.55米,宽4.95米。门洞正中立档门石,路面采用河卵石、沙子铺成。门洞两壁立有15根排叉柱,左右两侧设有木地伏。门洞前后两侧拐角处立有花岗岩角柱,城门座前后面砌有青砖。门洞内堆积有瓦当、筒瓦、板瓦、脊兽、螭首等建筑构件和陶灯、铁镞、甲片、马镫、车驯、铜钱、石弹等物。城门前瓮城内出土石弹、圆石、铁镞、甲片及烧焦的门楼木板,表明该城毁于战争。 1979年,黑龙江省文物考古工作队对古城二次发掘,地点为城东北隅一处建筑遗址(官衙遗址),面积约500平方米;该遗址建于一个东西向土台上,由露台、正殿、居室、庖厨几部分组成。露台正南及东西两侧均有5级台阶,青砖铺成。正殿除北墙为土墙外,其余3面均砌有一层青砖,室内有3排椭圆形自然石柱础。庖厨位于正殿西北角,与其相连,周围堆满烧土、兽骨和陶片。居室有一长3米、宽1.5米、42个烟洞的火炕。出土遗物以陶器居多,质地为泥质火陶或黄灰陶,有的在腹部带有齿状或麻花状附加堆纹。瓷器以定窑瓷为主,次为影青、磁州窑等,器形为碗、盘、坛。建筑饰件有牡丹花砖、宝相纹花砖、连珠兽面瓦当、多角形纹瓦当、板瓦、滴水、螭首、陶手等。铁器有甲片、铁锅、三角形铁器、铁铧尖、铁镞、铁削、带扣。骨器有骨镞、骨勺、骨板。遗址内还征集到铜押印、带柄人物故事镜、铁锁、铁砧子、铁马镫、铁鞍饰、铜币等文物。两次发掘,是国内对金代城市的首次发掘,对研究金代北方城市建筑风格、金代考古学分期等极有价值。 蒲峪路故城遗址除具观赏价值外,还具有重要的文化和考古研究价值。据“金史”记载:“蒲峪路,国初置万户,海陵例罢万户,乃改置节度使”。蒲峪路设“节度使一员,从三品,掌镇抚诸军访刺,总判本镇兵马之事”。下设副使、判官知法、教授、司狱、译人、通事等多职,还有专门管理宗室的大宗正府,有医院和学堂。蒲峪路是金代版图中管辖区域最为辽阔,最为北部的一个行政区。据《金史•地理志》记载“金之攘地封疆……北自蒲峪路以北三千余里,火鲁火疃谋克地为边”,由此证明宋金以来外兴安岭以南的整个黑龙江流域广大地区都是中国领土。 蒲峪路城影响很大,多年来一直是国内外学者研究的课题。1974~1975年,黑龙江省博物院对乌裕尔河沿岸区域的古城进行普查。该城址发掘出土的文物及“蒲峪路印”进一步确定了金城乡的古城即是金代蒲峪路故城。该遗址的确定,为确定我国12~13世纪的北部疆界找到了重要的历史坐标,同时也证明了清初中俄两国政府签订的《尼布楚条约》是符合当时历史情况的平等条约。 目前,蒲峪路故城遗址已成为远近闻名的旅游风景区。1981年成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988年被列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现为国家AA级风景区。 →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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