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国 → 江西 → 赣州 → 清代县学文庙 → 概况 |
|
赣州文庙位于赣州市厚往路东段,清乾隆元年(1736)年,知县张照乘将县学迁于此,因县学又为祭孔之场所,故又称文庙。建筑群整体布局和主要建筑均保存完好,是江西省现存的形制等级最高、规模最大、保存最完整的古代县学校址。
文庙具有双重功能,一是作为祭祀孔圣人的场所,二是作为赣县县学的学宫。文庙的旧址是道教宫观,同治年编的《赣县志》“宫观志”载:“紫极宫在府城隍庙右,唐时建,宋改大中祥符宫,又改无妙观,明道士刘渊然受法于此,后改祝圣道场,地踞高阜,殿宇宏敞,像设三清。康熙六年丁未赣镇姚自强倡城中文武绅士重修,乾隆元年丙辰知县于殿下左侧。”大铜钟现由赣州市博物馆收藏,钟身上铸有铭文:“大明永乐四年丙戍春 刘渊然命工铸造铜钟一口”与县志记载相符。 赣州文庙原占地约10000平方米,整个建筑群分为三组,采用平行轴线方式布局。目前除少部分建筑不存在外,其余绝大部分仍保存完好,计有位于中轴线上的大成门、名宦祠、乡贤祠、东庑、西庑、大成殿、崇圣祠;位于东轴线上的魁星阁、尊经阁;位于西轴线上的节孝祠。现存建筑物总面积3000平方米,占地(包括广场)约7000平方米,整个建筑群仍不失当年殿宇宏敞、气势雄伟的风貌。 根据实物和资料两方面进行分析,文庙现存建筑物的主体,大约建成于乾隆四十二年左右,以后经过多次维修。《赣县志》中的“学宫志”载:“乾隆元年丙辰知县张照乘仍迁于紫极观旧址,二十五年庚辰知县沈均安倡邑人重修,四十二年丁酉知县卫谋允邑绅请,撤新之,移东南向。”从上面这段文字记载可以得知,文庙建筑群在清代乾隆四十二年(1778年)之前并非东南向,是知县卫谋在重建时,将原有建筑拆除,重新布局构筑,才形成了东南向的格局。根据实测,文庙建筑群的中轴线为南偏东37度,由此可以认为,现存建筑群的主体应是在乾隆四十二年左右构筑的。据调查,赣州城内有相当一部分古建筑的中轴线,都是南偏东30度以上,象郁孤台就属一例,究其原委,是为了使建筑物的中轴线正对峰山主峰,以构成对景。 文庙建筑群的平面布局采用传统的中轴线对称方式,主要建筑构筑于主轴线上,并由围墙结合建筑物形成院落。值得一提的是,在大成门与大成殿之间,利用东庑和西庑及名宦祠、乡贤祠,将屋面连成一片,形成了一座具有南方建筑特色的天井式院落。 文庙建筑群除大成门和大成殿这两栋建筑采用完整的木梁架结构外,其余均采用木构架与承重墙相结合的结构方式,这样既可充分利用砖墙的有效载荷,又能节省木材。 位于文庙中轴线和西轴线上的建筑,都使用红石柱作为建筑物的檐柱,以减少檐柱因日照雨淋而发生腐朽。但是,位于东轴线上的魁星阁和尊经阁两栋建筑,却没有使用红石檐柱。经过实地勘察,现已在魁星阁的大梁上找到了有建筑年代的墨书题记,全文共29个字:“调署赣州府知府曹秉睿率阖郡重建,大清光绪伍年岁次己卯李秋 旦。”光绪五年为公元纪年的1879年,很显然,现存的魁星阁和尊经阁这两栋建筑,较之文庙中轴线上的主体建筑,其构筑的年代要晚了许多年。 大成殿是整个文庙建筑群的精华之所在,大殿构于高1.5米的台基之上,占地面积为31×24米。大殿面阔七间,进深六间,正前方有一露天月坛面积为15.4×13米。 大成殿的木梁架结构与文庙建筑群的其它建筑有所不同,系采用大木作使用了斗拱,木拱颇具地方特色,全部使用异形雕花 ,不仅起到了承重构件的作用,而且有着极强的装饰效果。整个木梁架体系共使用了54根立柱,其中檐柱全部使用截面为36×36厘米的四方抹角红石柱,其余28根为木柱,直径在41—45厘米之间。 大成殿的高度从地面至正脊顶端为14.95米,是赣南地区高度最高,空间体量最大的单层木构建筑。屋面采用重檐歇山顶形式,用26×26厘米的大青瓦作为板瓦,用28×20厘米的色釉瓷瓦作为筒瓦盖面。瓷瓦有两种颜色,并作剪边处理,构成规整的菱形图案,脊瓦则使用釉下装饰的青花瓷制成,正脊正中是由红、蓝、绿、豆青4种高温彩瓷组成的瓶式空顶,两侧是高达1.2米的青花瓷鳌鱼。8条戟脊的转角处还安放有8只小青花瓷鳌鱼,整个屋面色彩富丽,构图华美。目前,在文庙还保存有一套较大成殿屋面构件形制规格要小的残件,也有鳌鱼、宝顶和色釉瓷瓦,甚至还有极少量的青花瓷瓦。据分析,这部分构件原为大成门上的屋面构件,因为在历代的维修过程中,由于瓷构件没有来源,便将大成门的瓷构件逐渐转移到大成殿使用,而大成门则成了现在所见的样子——用小青瓦盖面了。 赣州文庙是赣南目前保存最为完好的古代木构建筑群,也是江西省目前保存最好的古代县学校址,整个建筑群山墙多为曲线且变化有致,明显是受岭南建筑风格的影响。大成殿的木构件中采用异形雕花木拱 ,具有显著的地方特色,尤其是大成殿的屋面采用瓷质高温黄绿釉瓷瓦,并配以彩瓷宝顶和青花瓷屋脊及吻兽(即鳌鱼),仅见于江西的部分地区,且就目前保存的情况来看,在全国亦属孤例。这样一组保存基本完好,又具有明显地方风格特色的清代建筑群,不失为我国古代建筑中的珍贵遗存。赣州文庙于1987年被列为江西省文物保护单位。 从1990年起,国家文物局,江西省文物局,及赣州市人民政府拨出专款,对文庙大成殿进行维修,由赣州市博物馆组织施工。在维修过程中,严格按照文物的维修原则,不改变其原貌,所更换的木构件,全部按原样复原。对于缺损的青花瓷屋脊、鳌鱼、彩瓷瓶式宝顶,全部在景德镇按原样订烧。缺损的瓷瓦则按照原来的尺寸和颜色,改为陶质。 →回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