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20日 18:28
中新网桂林十月二十日电(记者王冬梅)“零负团费”、“买团卖团”、“承包挂靠”、“虚假宣传”、“丢团甩团”、“旅游合同不规范”、“资料档案不规范”,此七大桂林旅游行业的顽症痼疾,严重影响着桂林旅游的发展和形象。从今天起至十一月十五日,当地官方对旅游业存在的上述问题进行全面严查,对经营行为不规范、违法违规的旅游企业,将严加整治。
桂林市旅游部门对“七大痼疾”进行了明确认定,如“零负团费”是指以合同约定为依据,旅行社收取的团费等于或低于行程中吃住行游娱等要素的经营成本,在成本核定时,旅行社不得用进店、加点所得收入抵扣成本;“买团卖团”行为表现在旅行社向司陪人员收取旅游者人头费,此行为改变了司陪人员的角色,使司陪人员与旅行社形成了一种部分经营权利转让的违法买卖关系;“虚假宣传”主要表现为为招徕旅游者,旅行社向旅游者提供的旅游信息不真实可靠,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用“准星级”字样、宣传游览景点使用易产生模糊歧义的语言、对未取得行政许可的游览项目进行宣传招徕客人、乘坐“三无”船只游览漓江等。
与此同时,桂林市旅游部门对承包挂靠、旅游合同不规范、资料档案不规范也进行了认定:其中,不签旅游合同,合同中交通工具、游览景点、住宿标准、餐饮标准、娱乐标准、购物次数及旅行社综合费约定不明确等情况,均被视为合同不规范。
(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