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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哈密市五堡乡政府西北2公里。南距五堡水库约1公里。青铜时代文化遗存。为原始社会晚期阶段的氏族公社墓地,距今约3000余年。海拔525米。1990年被列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
1978、1986和1991年,新疆文物考古研究所会同哈密地区文物管理所进行的三次考古发掘,共清理墓葬113座。墓区内墓葬十分密集,鳞次栉比, 排列有序。地表近平,不见封堆。墓葬均为长方形竖穴土圹墓,一般长1.5米,宽1米左右,深1.2~2米。近墓室底部有生土或土坯二层台,高约0.5米,宽约0.2米。二层台上铺弧形盖木,盖木大多为胡杨,盖木彼此切合不密,只稍事砍削,相对平整。盖木下即为墓室,一般长1.1米,宽0.8米左右。墓室内大都葬一人,均侧身曲肢,双腿极度曲卷。墓葬似曾遭严重破坏,其中干尸肌体多已撕裂或分离。
出土随葬品除墓主随身鞋帽、衣服外,大多是日常用品和生产工具。从随葬器物的数量上,看不出明显的多寡不均、贫富分化的情况。日常用品有陶罐、木桶、木勺、木梳、石杵、青铜小刀、锥及装饰物。部分陶罐及木桶上施有黑彩和红彩,主体纹饰均为倒三角形图案。生产工具的石磨、木、木质三角形掘土器、木柄铜砍、纺轮、骨针等。另外狩猎、驯服牲畜的石球、笼头、马蹬、鞭及作为盖木入葬的木质实心无辐车轮等。由于墓地所处特殊的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所以墓室内尸体大多保存良好,是一批极为宝贵的人类学标本,具有很高的研究价值。随之附于体外而得以保存的皮帽、皮靴、皮大衣及各式平、斜纹毛织物,部分还相当完好。皮革的鞣制、脱脂水平较高,至今仍非常柔软。毛织物编织精细,质地细密,着色美观、大方、图案种类繁多,其中有件毛绣,红底,绣满三角图案,是一件罕见的珍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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