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1日 09:27
新报讯【记者郑东红】今后本市一旦突发影响旅游安全的重大公共事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将会启动救援机制,尽可能地为旅游者提供救援和帮助。记者昨日从市旅游局了解到,为迅速有效地处置各类旅游突发事件,《天津市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日前出台,明确了各种旅游突发事件的救援机制,详细规定了突发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事件、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后的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据介绍,预案适用于天津地区内处置旅游者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而发生的重大游客伤亡事件。预案中明确了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范畴,包括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导致的重大游客伤亡事件;突发性重大传染性疾病疫情、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在大型活动中由于人群过度拥挤、建筑物倒塌等造成的人员伤亡事件。
根据旅游者伤亡程度,突发公共事件分为重大、较大、一般三级。预案中详细规定了突发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事件、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后的应急救援处置程序。当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影响到旅游经营单位和客人人身安全时,旅游经营单位在与当地有关部门取得联系争取救援的同时,应立即向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市旅游局报告情况。相关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旅游经营单位发生突发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报告后,应积极协助有关部门提供紧急救援,并及时核实信息并上报。在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中发生突发事件时,由活动主办方按照活动应急预案,统一指挥协调有关部门维持现场秩序,疏导人群,提供救援,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事件有关情况。
对于突发事件发生后的信息报告,预案要求及时、准确。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和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市旅游局报告。地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一般以上级别突发事件报告后,要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报告后,对较大和重大突发事件,要在 2小时内将有关情况上报国家旅游局和市政府。
在应急保障和演练方面,预案还要求各区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旅游经营单位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演习,做到熟悉相关应急预案和程序,了解有关应急支援力量、医疗救治、工程抢险等相关救助知识。
预案中还提到,本市要建立健全旅游行业警告警示通报机制,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以及本地区有关涉及旅游安全的实际情况,适时通过媒体发布本地区相关旅游警告、警示。
(每日新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