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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旅游 → 新闻 → 我省乡村旅游农家旅舍卧具一客一换 |
2006年5月5日 02:22 本报讯(记者张洁实习生柴攀)为规范乡村旅游服务,促进乡村旅游健康发展,日前,省旅游局公布了《河北省乡村旅游服务规范(试行)》,对乡村旅游服务的环境、交通、公共设施、安全、住宿、管理等提出相关标准。
按标准规定,在环境方面,自然生态良好,无乱建、乱堆、乱放现象;保持环境卫生;饮用水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在交通方面,除了交通通畅,还要有公路通达附近旅游区(点),附近设有加油站。在公共设施方面,公共厕所布局合理,数量能满足需要;厕所内清洁卫生,防蚊蝇,无污物,无异味,粪便处理措施得当。有卫生院(所)或者医疗救护点;规范使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能接收手机信号等。在旅游购物上,小商场或购物摊点布局合理,证照齐全,管理有序。能提供旅行日常用品、旅游纪念品、土特产品的销售服务,不欺客宰客。在安全方面,开展漂流、狩猎、骑马、海上垂钓、水上项目等具有一定危险性的经营活动,经营者有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配备的安全防护用品能满足需要、完好有效。在旅游业管理方面,有统一的专职或兼职旅游管理机构,能做到职责明确,管理有效;各项制度健全;设有面向公众的旅游咨询、投诉电话。
另外,标准还特别对农家旅舍作出要求。农家旅舍实行挂牌管理,每户最低不少于4张床位。入住登记、安全等制度健全,服务项目明确,价格合理。开设农家旅舍的家庭成员身体健康,无传染性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家具用品能满足客人一般需要并使用性能良好。床单、被罩、枕巾一客一换。有淋浴设施,定时提供热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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