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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5日 03:31 本报9月4日讯(记者高萱)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完善旅游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办法的通知和要求》,本月起,我省开始实施旅游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制度。较大突发事件要在两小时之内报送有关部门。 按照旅游部门应急预案的要求,发生较大(含较大)突发事件后,各地应在两小时以内,以文字传真报省旅游局值班室,特殊情况可以通过电话直报,并按照事态严重程度进 行续报和事故处理后报告。旅游突发公共事件报告的内容包括事发地点、时间、性质、伤亡人数、伤亡人的性别和国籍,事件基本过程、原因、处理情况等。 从本月开始,在每月1日下午5时前,全省各市旅游局和各国际旅行社要向省旅游局报送上月旅游突发公共事件情况汇总表。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勾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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