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国贵州旅游新闻 → 旅游行业“潜规则”外地游客“挨棒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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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旅游 → 新闻 → 旅游行业“潜规则”外地游客“挨棒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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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21日 09:53
  导游安排去,乌江鱼68元/斤;第二天自己去,乌江鱼38元/斤———

  金黔在线讯 两天内两次到同一家饭店吃酸汤鱼,两次点的都是乌江鱼,但饭店却给出了两份不一样的菜单,第一天是68元/斤,第二天是38元/斤。昨日,来贵阳旅游的郝先生打本报新闻热线6774488诉说了自己的遭遇。

  据郝先生介绍,他是上海人,近日随团到贵州旅游,6月17日晚上,导游带他和其他游客到曹状元街一家饭店吃酸汤鱼。服务员把他们请入了一间包房,看了菜单后,他们点了68元/斤的乌江鱼。吃后感到味道还不错,第二天,他在贵阳的朋友又请他到这家饭店吃酸汤鱼,点的仍然是乌江鱼,但这一次店方给出的菜单上乌江鱼却是38元/斤,价格降了近一半,当他向店方询问时,却被告知乌江鱼价格从来卖的都是38元/斤,这时他才知道昨天被“烫”了。

  长期在贵阳一家旅行社作导游的申女士告诉记者,带外地游客到餐馆吃高价菜,是现在旅游行业里的一个“潜规则”,导游一般先和店方联系好,客人来了后直接带往包房,这样客人就没有机会看到另一份菜单,菜价高出的部分由导游和饭店协商分成,一般都是被导游作为回扣全部拿走。就此,记者采访了云岩区物价局的蒋局长,据他介绍,这种针对不同的客人推出不同的菜单的行为属于一种“价格歧视”,一经查实,他们将对饭店进行查处,消费者在遭遇这种情况时可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进行举报,同时要注意保留好证据,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作者:李阳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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