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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23日 07:30 本报海口6月22日讯 (记者高虹)云南丽江曾饱受低团费、三角债之苦,2002年推行旅游结算“一卡通”后,旅游空间得到了净化。在学习丽江先进模式的基础上,我省也将适时建立统一旅游结算中心,全面实行旅游先付款、后接待“一卡通”制度。 按照设想中的“一卡通”制度,组团社组织游客前来海南旅游,应当提前在省统一旅游结算中心足额交纳团款,然后由省统一旅游结算中心将团款转入为海南地接社特制的金 融卡中,由地接社持卡在旅游接待单位实施“一卡通”接待、消费。接待、消费的价格执行省物价局核定公布的价格标准,实行全省统一结算。 在“一卡通”的平台上,我省还将建立旅游经营税控管理制度。在旅游佣金公对公银行结算体系的基础上,对旅游景区景点门票(含特种旅游项目)、民俗风情点、旅游演艺点、旅游购物点、旅游饭店、旅游餐饮点、旅游车船公司等实行税控监督管理。 有关人士认为,此举能从根源上铲除“零负团费”经营方式,解决旅游企业低于成本价恶性竞争和旅游企业三角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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